“科技证据”之辨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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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姝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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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邮电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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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来有许多学者提出科技证据这一概念,并普遍认为科技证据一般指运用科技手段或方法所获得的证据,主要包括鉴定结论和视听资料等。目前的主流观点还认为科技证据是一种新的证据,甚至是证据之王。但随之科技证据被重新鉴定的事件屡有发生。本文认为诸如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这些被普遍认为的科技证据并不能称之为证据,因为它们并不具备证据的本质属性,更不符合证据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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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科技证据 证据属性 研究辨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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