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的思考 |
| |
引用本文: | 权威.对《<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的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3(2):70-71. |
| |
作者姓名: | 权威 |
| |
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
| |
摘 要: | 2011年7月4号,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通过这一司法解释的颁布,诸多在婚姻法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和争议有了明确的处理方式。其中,《解释三》第十条就按婚前按揭买房所做出的相关规定可谓最为引人注目。其一方面进一步厘清了婚姻关系中的财产问题,为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提供了清晰的审判标准;另一方面也受到了极大的质疑。但本文认为,《解释三》第十条之立法在对体系的维护和对弱势一方的保护两端极力地寻找着一个平衡点,公平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利益。所谓"男权立法"之说,或有武断之嫌。
|
关 键 词: |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 按揭买房 离婚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