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主义说不清楚”说开去——关于社会主义若干问题的诠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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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新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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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北京,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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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就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这一层次来说,社会主义是说得清楚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说清楚了,而且社会主义的实践也从正反两方面把它说清楚了。在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问题上,需要防止两种倾向,而这两种倾向是经常可以看到的。第一,把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某些具体实现形式,即在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采取的某些具体措施当做“社会主义原则”加以固守,随意扩大社会主义基本原则这一概念的外延,把并不反映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某种东西列入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第二,在“重新认识”社会主义的旗号下,全部或者部分地否定和抛弃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社会主义=社会公平+市场经济”的公式是违反马克思主义的,尤其是违反邓小平理论的。如果说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我们可以而且已经说清楚的话,那么这些基本原则的具体实现形式,即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体制、运行机制,具体的方针政策,每一个国家应该根据本国国情和时代特征进行探索,一下子不能完全说清楚。当然也不是全说不清楚,而是指要随着实践的发展,通过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搞清楚。任何一个国家在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社会主义的共性与特殊性必须密切结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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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 基本原则 实现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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