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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要杜绝“模糊上路”
作者姓名:王松苗
摘    要:备受关注的"醉驾入刑",又有新说法: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5月10日指出,5月1日刚刚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要追究刑事责任,却没有明确规定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前提条件,因此,危害社会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关 键 词:前提条件  刑法修正案  机动车  情节显著轻微  刑事责任  模糊  社会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  情节恶劣  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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