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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贵安新区直管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
作者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
摘    要:正黔府函[2013]257号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你区《关于请求批复贵安新区直管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请示》(黔贵安管呈[2013]77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贵安新区直管区范围内花溪区党武镇、湖潮乡,清镇市红枫湖镇,平坝县马场镇、高峰镇等五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二、你区要按上报的规划修改方案在本辖区内调剂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保证不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

关 键 词:黔府  马场镇  建设用地指标  土地利用  高峰镇  原则同意  红枫湖  武镇  集约用地  建设用地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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