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清镇市犁倭乡暗流乡撤乡设镇的批复 |
| |
作者单位: | 贵州省人民政府; |
| |
摘 要: | 正黔府函[2013]267号贵阳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撤销清镇市犁倭乡、暗流乡设置犁倭镇、暗流镇的请示》(筑府报[2013]70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清镇市犁倭乡,设置犁倭镇,镇人民政府驻犁倭村,所辖行政区域不变;同意撤销清镇市暗流乡,设置暗流镇,将卫城镇关口村划入暗流镇管辖,镇人民政府驻关口村。二、请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
关 键 词: | 暗流乡 犁倭乡 行政区划调整 黔府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