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汉斯·凯尔森(Hans Kelson,1881-1973),1881年生于布拉格,原籍奥地利。1911年起任教于维也纳大学,曾参加1920年奥地利共和国宪法的起草。1920—1930年任奥地利最高宪法法院法官。1940年开始流亡美国,后加入美国国籍,先后在哈佛大学和加利福尼亚大学任教。凯尔森一生著述颇丰,既有《德奥共和国宪法》这样的宪法著作,又有《国际公法的一般理论》等国际法著述,然而其最大之贡献则非其所首倡之“纯粹法理论”莫属。“纯粹法理论”于西方法律哲学(法理学)之影响毋庸置疑,然凯尔森著作语言之晦涩亦不可避免引起诸多争议。如何理解“纯粹法理论”已成为现代法律人无法回避之现实要求。2004年,适值《纯粹法理论》一书第一版出版70年,本刊特于本期刊载译文三篇,以期对吾等学人于“纯粹法理论”之理解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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