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朱熹对“德礼”与“刑政”关系的发展——兼论朱熹“严刑”思想的人性论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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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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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饶师范学院 朱子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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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4年招标课题“宋明理学家礼法规范思想研究”(JD14123)的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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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处理以及调整德礼与刑政的关系问题上,朱熹以其理学的立场和进路,具体地研判德礼与刑政的关系,并抉择一条适合当时社会环境与礼法现实的规范之路。朱熹的做法主要体现在:以分析的人性说为理论出发点,以道德理性论证“德礼”教化的有限意义以及“刑政”的积极作用。而朱熹对“刑政”的重视主要体现在其对“严刑”的必要性意义予以特别的关注,并试图通过批判当时社会上以及司法领域盛行的“恤刑”理念来体现这一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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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朱熹 德礼 刑政 人性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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