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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驰名商标应予以特殊法律保护
作者姓名:李昌荣
摘    要:<正> 所谓驰名商标,是指为国内或国外消费者普遍知晓的、标示名优产品的商标。我国的商标法制建设,同其他法制建设一样,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为标志,有了巨大的进步。但是,我国商标法尚不完善,对驰名商标还没有特殊保护的法律条文,以至于我国自己的驰名商标,在国内和国际上难以得到珍视和保护。在国内市场,许多驰名商标及所标示的名优产品不断被假冒。据资料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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