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能否向合同外的第三人请求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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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军.债权人能否向合同外的第三人请求返还[J].党员之友,20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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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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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2年3月1日,甲市A建筑工程公司与乙县B水泥厂签订了一份购销150吨水泥的合同,合同约定乙县B水泥厂于2002年5月1日向甲市A建筑工程公司交付50吨水泥,货到后3日内A建筑工程公司向B水泥厂之付货款,违约者向对方支付货款10%的违约金。2002年4月18日,A建筑工程公司绐B水泥厂发了一份电报,称甲市因连降暴雨,无法接货,请求B水泥厂迟延交货,具体交货日期等A建筑工程公司的通知。正巧,此时乙县C建筑工程队急需水泥,向B水泥厂购买,但B水泥厂此时只有水泥200吨(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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