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法律形式化:中国法制现代化的时代课题
引用本文:秦国荣.法律形式化:中国法制现代化的时代课题[J].金陵法律评论,1998(1).
作者姓名:秦国荣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经济法政学院法律系!210097
摘    要:法律形式化之实质乃是法律权威的确证和法治原则的实现。中国法制现代化是价值理性优先而形式理性为先导的法制变革过程。确立法律形式化目标对于中国现代法制的制度架构、现代法律运作机制的形成、现代法治原则的牢固确立以及现代法律文化的培育等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关 键 词:法律形式化  法治  法制现代化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