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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解释目的
引用本文:张新根. 论法律解释目的[J]. 广东青年干部学院学报, 2003, 17(4): 45-48
作者姓名:张新根
作者单位:广东青年干部学院,管理系,广东,广州,510507
摘    要:在法律解释活动中,探求法律解释目的的通常有主观说和客观说两种方式,前者在于探求立法者制定法律时的意图,后者在于探求一个内在于法律的意旨,但是这两种解释方法都不周延,无法完整阐释法律解释目的。而从立法者、法律文本、法律解释者3方做整合性阐释时,既能追寻历史意义,又考量了现实文本,照顾到客观因素,所以整合性阐释融合主观说和客观说的合理性,开辟了新的解释路径。

关 键 词:法律解释  立法意图  法律文本
文章编号:1009-5446(2003)04-0045-04
修稿时间:2003-09-10

Aim of law explanatio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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