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有责性”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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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玉兰,任忠臣,谭翠.浅析“有责性”理论[J].法制与经济,2010(10):5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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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玉兰 任忠臣 谭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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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大学法学院,贵州贵阳55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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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有责性理论在提出的初期就遭到质疑,认为该理论偏重犯罪人的立场,轻视了国家的整体立场,使刑事司法弱化等等。然而,有责性理论不但没有被驳倒,反而成为大陆法系的主流责任论。有责性理论之所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因为其自身具有科学性、合理性。本文通过对有责性理论的研究,总结得出有责性理论具有很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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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有责性 理论价值 现实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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