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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
摘    要:为了惩治侮辱国歌的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国歌奏唱、使用的严肃性和国家尊严,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将该条修改为:“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修正案  剥夺政治权利  犯罪行为  国家尊严  公共场合  有期徒刑  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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