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参与立法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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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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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昌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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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提倡民主的中国,公民参与立法是民主制度的其中一种表现形式。立法最重要的在于民主、集中的代表全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仅依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发挥作用是不够的,还要求更多的人们参与到立法过程中来。这也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时代要求。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我国的公民参与立法经历了从无序到有序的过程,但是这一制度还并不完善,在不断学习外国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应该在广度上和深度上对公民参与立法制度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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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价值 参与 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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