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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立法促进“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的思考
作者姓名:郑清贤
作者单位:福建省涉台法律研究中心,福建福州,350001
摘    要: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的形成有赖于政府的强力推动和大力支持,法律同样不能缺位。为了防止政府介入过深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消除市场主体的短期行为因素,促进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早日形成,厦门有必要就促进“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进行立法,以提供必要的制度支持和法律保障。

关 键 词:厦门  立法  两岸合作  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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