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行政村合并应当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行政村合并必须考虑到每个村庄的历史和现实,以行政手段完成的目标根本无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采用运动模式实行行政村合并是当前各地流行的做法,尽管眼下完全禁止地方政府采取这一模式是不现实的,但各地政府的确应加强各自的行政制度建设,建立相应严格科学的社会治理模式,使合并工作成为一种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哪里成熟了、合适了,哪里才能进行合并,而不是把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成为各级领导的拍脑袋工程,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诸多后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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