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引发的连环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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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应彩君,宋满尚,曾庆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引发的连环奇案[J].中国检察官,2010(8):5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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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应彩君 宋满尚 曾庆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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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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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10月25日,新兴拉丝厂厂长胡某与王某(此人元建筑资质)签订厂房委建协议书(发包):约定2007年春节前建成,造价480元,m^2.面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甲方应在乙方进人工地时预付10%,基础完成后付10%,一层预浇空板完成付10%,屋面全部完工付20%,其余50%资金在工程完工后一年后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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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纠纷 建筑面积计算 2007年 建筑资质 春节前 协议书 发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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