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央财政监督 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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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守森.加强中央财政监督 服务地方经济发展[J].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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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守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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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财政部驻重庆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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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财政部驻重庆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重庆专员办"),自1995年调整组建以来,认真全面履行中央财政监督管理职能,坚持"监督、管理、服务、协调"的工作方针,为维护国家利益,严肃财经纪律,促进社会稳定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重庆专员办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可概括为4点:一是为我市部分企业办理退税、核销银行呆坏账等,推进企业和银行资产优化,减轻企业资金负担,进一步壮大企业实力;二是通过财政监督检查相应地为地方增加财政收入;三是大力宣传财税政策法规并切实履行监管职能,规范财税管理,保证国家财经法规在重庆的贯彻执行;四是通过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方式,强化对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促进其提高经济效益,进而支持和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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