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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物权法定主义的缓和
作者姓名:
许聪
作者单位:
吉林警察学院;
摘 要:
物权法定主义是近代民法普遍采用的一项原则,物权法体系正是在物权法定主义原则下构筑的。自原则确立以来,发挥了保障物权绝对地位、维护交易安全的重要作用。但严格坚持物权法定主义,会导致物权法僵化,使之难以适应实践发展需要。要兼顾物权法定的强行性和物权法体系的开放性,就要对物权法定主义的法做从宽解释,宜采最高院司法解释,对实践中存在一些非法定物权予以承认,以适应社会生活的需要。
关 键 词:
物权法定主义
缓和
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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