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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妇联组织职能作用 推动《条例》全面贯彻落实
作者姓名:杨湘岚
作者单位:吉林省妇联 主席
摘    要:《吉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7年1月12日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3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第一部专门针对家庭暴力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纳入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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