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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权利”知多少
作者姓名:胡高崇
摘    要:近日有媒体报道,人力资源服务商前程无忧展开的一项调查显示,受调查的应届毕业生中。有43.8%实际试用期时长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且这种超长试用期的现象集中在合同期限为三年以下的应届毕业生中。这一群体中,超半数来自民营企业,国企员工所占比例则居第二位。部分无良用人单位除了通过延长试用期这一方法来降低用人成本外。他们还利用劳动者对于法律规定的不甚了解而肆意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支付极低的工资报酬。甚至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实践中。部分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条款而损害劳动者法定权利的现象比比皆是,于是乎,了解自己在试用期内的应有权利成为每名劳动者的必修课。

关 键 词:法定权利  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  应届毕业生  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  劳动者  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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