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昌盛街道派出所民警借用公款受党纪处分
作者单位:《共产党员》群工部
摘    要:本刊接到群众来信,反映庄河市荷花山镇某些党员干部有违纪行为。本刊致函庄河市纪委建议核查,近期收到回函:经查,庄河市昌盛街道公安派出所民警李树才,在荷花山镇公安派出所工作期间,向万亿村借用总额9.645万元的五张存单做抵押,在镇信用社贷款供个人使用。李树才在1997年5月16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