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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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宗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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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鄂政办[2004]37号),通知要求:一要严格执行政策,做到应保尽保,也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与再就业工作相衔接。二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足额安排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预算,并随着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建立低保预算自然增长机制。三要积极开展城市低保对象医疗、子女就学救助工作。四要建立健全低保管理服务网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要尽快健全街道(镇)和社区居委会的低保服务管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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