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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15号《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11月4日农业部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部长孙政才2008年11月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保证生鲜乳质量安全,促进奶业健康发展,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鲜乳,是指未经加工的奶畜原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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