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月份引产存活儿残疾的法医学鉴定1例 |
| |
作者姓名: | 裴军昌 郑建兵 殷永红 |
| |
作者单位: | 泰州市公安局刑科所;新疆建设兵团农七师公安局;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 |
| |
摘 要: | 患儿,男,4岁。不能站立,智力严重低下。家属认为医院在4年前对其母(时年35岁)引产过程中存在严重过错导致患儿活产,要求法院就医院当时的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进行法医学鉴定。1案例资料据病历记载,徐某因"停经31+4周、发现胎儿畸形1天"于2009年10月21日入住某医院妇产科要求引产。院前B超提示单活胎、头位、羊水偏多。入
|
关 键 词: | 法医临床学 引产 残疾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