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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主持·建筑物区分所有中业主权利行使笔谈
引用本文:王利明.名家主持·建筑物区分所有中业主权利行使笔谈[J].法学论坛,2009(6).
作者姓名:王利明
摘    要:《物权法》确认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这一新的物权形态。为贯彻《物权法》的有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发布了《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随着城镇居民拥有商品房数量的增加,建筑物区分所有已经成为城镇居民的主要居住场所形态,由此而产生的纠纷不断显现,这类案件不仅涉及的范围广、影响大,而且矛盾冲突激烈。为了准确地理解与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需要对《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从解释论的视角展开研究,使之为相关案件的审理提供逻辑圆满、理论自治的理论参考。有鉴于此,我们选取了一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探讨,以就教于法学界和实务界同仁。

关 键 词:代表大会  经营管理  委托经营  管理公司  物权法  业主公约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具体应用  物业管理企业  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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