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执行力的正当性基础及其制度展开
引用本文:黄忠顺.执行力的正当性基础及其制度展开[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6(4):30-45,173.
作者姓名:黄忠顺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 法学院,北京,100084
基金项目: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审判权与执行权的分离与协作研究”(16GZQN0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强制执行法体系研究”(12JJD820012)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执行力的正当性基础有别于既判力,正当程序保障下的自我归责原则作为既判力的正当性基础,仅能成为赋予生效法律文书以执行力的不充分且不必要条件。已经正当程序保障的确定债权,因不存在再事争议的常规救济途径,具备赋予执行力的正当性基础。虽未经正当程序保障但当事人对债权不存在实质性争议的推定债权,因债权成立且合法具有高度盖然性,在保留必要后置性程序保障的基础上,具备赋予其强制执行力的正当性基础。鉴于我国缺乏执行文与债务人异议之诉制度,执行力的赋予、消减及其与禁诉效力之间的关系均不能简单套用德日相关规定,而有必要予以深入检讨。

关 键 词:执行力  执行名义  执行文  程序保障  执行力扩张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