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作者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
摘    要: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0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全省各族人民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各地区、各行业涌现出一批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观,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为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新世纪新阶段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彰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模范事迹,省政府决定授予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