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注册原则下,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制度体现了我国商标立法对商标使用因素的重视,但此制度仍然存在反混淆保护基础模糊、反淡化保护内容缺失等诸多问题。问题产生的原因在于忽略了我国未注册驰名商标在声誉视角下的独特法律定位,忽视了在中国特色知识产权理论体系背景下,我国法律制度中的相关概念同国际条约下的类似概念并不完全相同。为完善中国特色知识产权理论体系构建,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提出的“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倡导,我国需要从立法层面确认未注册驰名商标的商标专用权权利属性,明晰其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并且在保护效力上将其与一般注册商标以及其他未注册商标的权益保护作出区分。此外,仍需明确未注册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强度以及完善现有注册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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