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探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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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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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理工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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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0年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综合配套改革先行先试的司法保障研究》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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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实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增值,有其必要性和可能性,它既关系业主个人利益,也关系社会稳定。国家要积极创建相应的市场机制,并通过法律进行规范管理。建立这一机制,首先要解决的是管理主体问题,政府代管与业主自治都有明显的弊端,基金公司应当是保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的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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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增值管理 政府代管 业主自治 基金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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