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银监会市场监管权的法律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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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孟令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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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齐齐哈尔大学哲学与法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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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齐齐哈尔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支持计划项目《齐齐哈尔民间金融的法律规制》的阶段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0W-M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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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银监会通过履行对银行业的监督管理职责,行使市场监管权,以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促进市场经济有序发展。银监会的市场监管权,不同于一般的行政管理权;这种准立法权、准行政权、准司法权又决定了其不同于第三部门权力,是受国家管理的、履行国家经济监管职能的第四种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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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银监会 市场监管权 第四种权力 第三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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