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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族固有习惯法的现代价值——以《大瑶山团结公约》的议订为考察对象
作者姓名:高其才  罗昶
作者单位:[1]清华大学法学院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习惯法的当代传承和现代价值——以广西金秀瑶族为考察对象”的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号:10YJA820021
摘    要: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瑶族固有习惯法形成了自治、原始民主、内部平等、社会安定的基本精神和法价值,这在《大瑶山团结公约》的订立中得到了充分表现,表明了瑶族固有习惯法的现代价值。当代中国进行现代法治建设、加强民族立法,需要进一步重视民族习惯法,发挥民族习惯法的积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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