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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冲突与互动——以彝族地区为例
作者姓名:吴建华
作者单位:西昌学院思政部
摘    要:国家法的实施是维护社会秩序、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但在彝族地区,由于传统习惯法占据主导地位,导致国家法与习惯法适用中的关系紧张,究其原因,在于彝族地区人民法律意识上的错位和解决方式上的冲突。给予习惯法一定的发挥空间,实现国家法与习惯法的互动,可以最大限度的发挥资源优势,维护社会秩序。

关 键 词:彝族地区  习惯法  国家法  冲突  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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