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对一方是残疾人或精神病人离婚案件的审理
作者单位:
成都中级法院,金堂县法院
摘 要:
对一方是残疾人或精神病人离婚案件的审理成都中级法院,金堂县法院一、以判决或调解离婚的案件,是否应当为生活不能自理或不回完全自理的民疾人设立监护人。一种意见认为,按照民法通则16条、17条规定,只有对未成年人以及其他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