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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约见政府官员应该随叫随到吗?——约见规定仅是个良好的开端
摘    要:四川某地出台了《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暂行办法》,规定人大代表可单独持证到基层调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后,可随时约见相关部门负责人,被约见的负责人不得拖延、推诿和回避。有人认为,这一规定,从制度上进一步强化了人大代表的监督职能。增加了现场办公和及时问责的几率,有利于增强监督力度。也有人认为,现实中,官员平时都很忙。如果个个人大代表都要求约见,会不会因为约见过多而影响他们的正常工作?这一规定在现实中能否行得通,还需进一步探讨并接受实践的检验。

关 键 词:人大代表  政府官员  部门负责人  国家机关  调查了解  监督职能  现场办公  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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