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始末 |
| |
作者姓名: | 台建林 刘晓军 |
| |
摘 要: | 三大违法问题破坏生态白矾矿业建于1994年11月,位于韩城市龙门镇白矾村.原告法定代表人、韩城市环保局局长孙仲民认为,白矾矿业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问题一:拒不执行环境监管要求.韩城市环保局提供的环境资源民事公益诉讼状显示:自2007年12月开始,韩城市环保局就多次接到群众举报,称韩城白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的要求妥善处置尾矿渣,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矿废渣排放到白矾岸边或河道,导致周边生态环境破坏,并潜伏着一定的环境安全隐患.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