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当前司法实践中,“刑民交叉”案件问题突出,涉及范围广,技术性强,审理难度大,社会关注。在法学理论及司法各部门对“先刑后民”原则的理解与适用也存在不同的认识。今年4月,北京市委政法委组织有关专家就“先刑后民”原则的适用问题进行了专题探讨。时任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委政法委书记的吉林同志出席并主持了这次研讨会(吉林同志的讲话见本刊2004年第1期)。本刊已连续两期就这一主题刊发了与会代表的发言。本期继续刊发与会检察官、警官、法官的代表性发言(均未经本人审阅),藉此进一步从首都法律职业人的视角辨析“先刑后民”司法原则法律适用中的问题。本刊2004年就这一主题的研讨即将结束,感谢读者、作者对这一栏目的关注与支持,希望我们的研讨对实现司法公正、促进司法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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