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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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骗取钱财蹲牢房想方设法骗取自己同学父母钱财的无业男青年王笑涵,近日被蜀山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2006年11月,刚满18岁的王笑涵在QQ上遇见了以前在合肥上高中的同学杨某,闲聊中王笑涵得知其在新加坡读书,因费用很高,家中难以承受,想通过熟人联系回到国内上学。正在为缺钱花而苦恼的王笑涵得知此信息,便想到了一个从杨某父母那里骗取钱财的办法。王笑涵对杨某谎称,自己在"中国天衡国际贸易公司鞍山分公司"工作,可以帮他搞到一个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系的录取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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