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溯及力探讨——兼论合同终止 |
| |
引用本文: | 宁踢坡.合同解除溯及力探讨——兼论合同终止[J].当代法学,2003(8). |
| |
作者姓名: | 宁踢坡 |
| |
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 硕士研究生 |
| |
摘 要: | 一、中外立法与我国学说概述 (一)中外立法概述。 大陆法系中,德国区分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并赋予合同解除以恢复原状的法律效力,即合同一经解除就溯及到合同成立时,合同效力消灭。根据法国合同理论,合同解除具有溯及力,合同效力溯及至合同成立时起消灭,即合同被视为从未成立。就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而言,如果合同未履行,则合同归于消灭;如果合同已经履行,则双方应按照合同无效后返还财产的同样方法相互返还财产。同时,有过错的当事人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不过受客观情形的限制,连续给付的合同的解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