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为何如此“苛刻”2004年,湖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纳入年度统一审议的10件省本级法规案,3件经审议后搁置,这一比例,历年少有。3件法规案,分别为《电信管理条例(草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草案)》、《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若干规定(草案)》。其中《电信管理条例(草案)》经过三次审议后,仍被决定搁置。省人大常委会对这些法规草案为何如此“苛刻”?去年,笔者曾多次参加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的采访,也旁听了这3件法规草案审议的全过程,深知法规案出台之不易。如《电信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考察组赴重庆、江西等省市专门学习电信立法情况,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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