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颁规章之公证复查、复议、诉讼的法律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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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海鹰. 部颁规章之公证复查、复议、诉讼的法律衔接[J]. 中国司法, 2005, 0(4): 9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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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海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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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苏州市司法局,江苏,苏州,215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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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司法部颁布了新的《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定》规章以来,公证机构对公证当事人或其利害关系人提出要求撤销公证书或者不予撤销的复查结论以后,司法行政机关是否应当受理公证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复查结论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对待由此行政复议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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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复查 法律衔接 司法行政机关 利害关系人 行政复议案件 行政诉讼程序 行政复议范围 当事人 工作规定 公证机构 人民法院 行政规章 重要课题 司法部 公证书 应当 撤销 受理 |
The Connection of Laws Relating to the Review,Reconsideration And Litigation of the Notarization of Regulations Enacted by the Ministri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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