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取缔的涵义及其性质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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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彬权,马颖.行政取缔的涵义及其性质的探讨[J].法制与经济,2008(24):6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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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彬权 马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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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西京大学人文科学系,西安710123 [2]陕西建衡律师行,西安71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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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取缔行为的涵义及性质是行政法学界争论非常大的一个议题,本文在前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对行政取缔的含义及性质进行了理论上的探讨。认为行政取缔是指享有行政取缔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稳定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采取剥夺财产性的手段及其他手段,对非法组织、无证经营行为和其他严重违法行为予以取消、禁止或终止,使其从事实上或法律上予以消灭,不复存在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取缔的性质是一种结合性的行政强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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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取缔 涵义 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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