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制的基层治理悖论及其破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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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远风 王有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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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农业大学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长沙,410128;湖南农业大学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长沙,41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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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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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项目制对基层治理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一方面它有利于提升基层政府的公共物品提供效率,巩固农民主体地位,优化基层政府职能;另一方面,它又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地方性公共物品的供给效率,削弱了农民主体地位,制约了基层政府职能优化,即项目制产生了公共物品提供悖论、农民主体地位悖论和基层政府职能优化悖论等"三大基层治理悖论"。基层治理悖论缘于科学决策与民主决策的内在张力、外源性发展的利益不兼容以及职责同构的内生条块冲突。破解悖论需优化项目决策程序,完善农村集体决策机制,提升基层政府的项目整合能力,一方面在项目决策中体现更多农民利益与意志,另一方面亦使基层政府与农民拥有更多的资源,激发农村内源性发展动力,提高内源性发展能力,从而从根本上破解基层治理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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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项目制 基层治理 职责同构 内源性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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