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刑在英美法系国家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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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杜晓君.罚金刑在英美法系国家的执行[J].中国监狱学刊,2006,21(5):4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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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杜晓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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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市51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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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英美法系国家罚金刑的使用范围非常广泛,除了最短时间监禁刑、谋杀罪以及叛国罪外,其余犯罪都可以附加或单独使用罚金刑。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官在判处被告人罚金时,通常既要考虑罚金的数额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相适应,也要考虑被告人承受罚金的能力。由于受罚金的执行难的困扰,英美法系国家除加强罚金刑的执行力度外,更从立法入手完善罚金刑的执行制度,如在定期缴纳或分期缴纳制度的基础上,发展了日罚金制度、以社区服务偿付罚金、罚金易科劳役、罚金易科自由刑的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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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罚金 日罚金 监禁 社区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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