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层建筑坠落物致害的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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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唐菀阳.论高层建筑坠落物致害的侵权责任[J].法制与社会,2015(4):264-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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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唐菀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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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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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高层建筑坠落物致害的现象在现代社会频繁发生,随之引起的法律纠纷也日益增多,侵权人难以查明是此类案件最重要的特征.受害人往往只能确定物体从某高层建筑坠落,却无法确定具体的责任人,因而无法主张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确立了高层建筑坠落物侵权中对受害人保护的规则,但引发了学界的诸多争议.应当在准确适用法条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高层建筑坠落物致害责任制度,应规定可能实施加害行为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按份责任,同时要求高层建筑的物业管理企业按照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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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层建筑 坠落物 侵权责任人 按份责任 过错责任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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