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监督向社会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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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郝志喜,刘翠祥.人大监督向社会公开[J].公民与法治,2007(1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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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郝志喜,刘翠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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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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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向社会公开”。这是我国法律首次明确规定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公开原则。充分认识人大监督向社会公开的重要性,依法做好人大行使监督权向社会公开工作,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实践中亟需研究和探索的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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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开原则 人大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社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大常委会 监督职权 监督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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