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罚金刑“空判”现象的原因及防范对策
作者姓名:迮银军  王曙光
作者单位: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检察院(迮银军),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检察院(王曙光)
摘    要:一、造成罚金刑“空判”现象的原因 1、罚金刑刑事立法上的缺陷。刑法第53条的规定,避免了罪犯逃避罚金刑制裁的可能性,但“随时追缴”实质上是强制缴纳的执行方式在时间上的无限延伸,造成判决当时不能及时执行,以后执行由于其已“身无分文”,使得罚金刑的判决成

关 键 词:罚金刑  判决  执行方式  刑制  追缴  罪犯  犯罪分子  缴纳  防范对策  缺陷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