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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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文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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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岭南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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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被告人某甲、某乙、某丙分别因赌博、打架被收容审查和行政拘留,关押在公安局行政拘留所二号仓。某甲怕被送劳教,某乙也认为自己关押时间长而产生逃跑念头。随后某甲、某乙密谋撬开行拘仓的门锁逃跑。并由某甲授意某丙,待其拘留期满释放后,找被告人某丁设法把撬锁的铁钎传入仓内。某甲和某乙还相约在某丙释放后第二天凌晨二时许行动。某甲又把其写有求救内容的两张字条给某丙,由他交某丁等人。1986年1月16日下午,某丙行政拘留期满释放,被告人某甲、某乙和因强奸被关押在二号仓的某戊等轮流在窗口“望风”,等候某丙等人的到来。某丙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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