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XX的行为如何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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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栾大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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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案情1998年10月9日11时许,徐XX窜至吉林省榆树市粮库南大门附近,看见停放在此处的一台“141”汽车驾驶室门开着,驾驶员白XX在驾驶座位上熟睡,有一皮包(内有人民币1400元)放在副驾驶员座位上。徐上车将包拿下来。此时,白XX睡醒,看见徐拿包离车六七米远,白下车追上徐,往下抢包,徐打了白一个嘴巴,白将包抢下,徐跑出二百多米被群众抓位。二、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徐XX的行为构成抢劫罪。理由是:徐XX将皮包盗离驾驶室,被失主白XX发现追上后,徐为保护赃物,抗拒抓捕,打了白XX一个嘴巴,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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